民进**建议:加大力度提高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质量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0-05-28 二维码分享

一、加大力度提高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质量

要树立鲜明的教育质量导向,旗帜鲜明抓质量,旗帜鲜明抓合格率。将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及基本学业达标作为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的基础性的工作,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教育职责、发挥合力。学生学业成绩合格是教育的基本要求,要将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业达标率作为评价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、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核心指标,建立增值教育评价体系,以学校教育质量、学生学业成绩及其发展进步的情况来考核地方政府和学校,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,倒逼地方政府提高教育质量。

要通过开设校本课程、丰富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强农村学校的吸引力,增加学生的成功、快乐体验。创新校本课程体系,挖掘地方特色,将学校所在社区、县域的自然风貌、优秀传统文化、风俗礼仪纳入教育教学内容。鼓励学校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教育教学,鼓励学校开设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劳动课程。支持、引导、动员地方农业生产能人、创新创业模范、民间艺人、乡贤等走进校园。

二、建设好农村地区教师队伍

将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优秀教育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,着重为农村学校培养配备优秀校长,加强学校管理;采取交流轮岗、定向培养、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解决农村教师队伍薄弱的现状,强化师德师风,把学生及格率、进步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,严格落实教师家访、为学困生无偿辅导等基本职责。

三、重组“无效学校”,退出不合格教师

通过督导评估,关闭重组教育质量极其低下、学生大面积不及格甚至低分的“无效学校”;完善相关制度,对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、年龄偏大或长期患病的教师实行提前退休、退养制度,或者退出教学一线,转岗从事后勤和教辅工作,补充年轻、紧缺学科、优秀教师。

四、为处境不利学生提供寄宿服务和教育干预(帮扶)

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食堂、宿舍、后勤人员等配套建设,提高生均经费标准,为单亲、离异、残疾、服刑、吸毒等家庭儿童或留守儿童、孤儿等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寄宿。借鉴国际经验,组织实施针对处境不利家庭孩子的专项教育干预计划,通过阅读、心理健康、学业辅导等教育干预消除家庭不利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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